申请材料准备 名称预先核准资料 公司章程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不为法定代表人时的) 名称证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名称查档证明) 指定代表人信息证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申请名称核准 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名称预审申请,并提供名称预先核准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后,出具《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材料后,出具《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书》。 第四步:取得营业执照 携带《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书》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五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携带营业执照和相关材料前往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材料后,出具《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 进口药品协同伙伴机构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指定代表人应具备药品相关专业资质。 申请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时间因地区和材料准备情况不同而异。










